Tuesday, July 08, 2008

哪個是真相? - 紅檜俱樂部抗議背後

「...屬於俱樂部內部經營管理事項(例如設施、服務之增減、設施場地修繕等)本俱樂部有權視需要為之,毋須徵得會員之同意」...春天酒店紅檜俱樂部會員約定書,第壹款第四項。

「本俱樂部保證服務品質,會員使用空間及設備,依簽約時之標準或客觀上更加新穎、進步,由全體會員共同監督。」...春天酒店紅檜俱樂部會員約定書,第捌款第一項。

誰對?


DSC07417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七月七號紅檜俱樂部抗議活動見報當天早上,我同時接到抗議方與被抗議方的電話。

抗議方說我寫得很好,但是小檔案那裡只寫他們繳年費,忘了提他們每個月還要繳月費,害她被朋友消遣。

被抗議方則向我抗議「抗議方」表達的內容。

真的是讓人有點無言啊!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其實在抗議活動的前一天,我就已經知道這個消息,但是原本以為是條獨家,沒想到禮拜天早上到了春天酒店,發現各家電視台、報紙全到了,才後悔說「早知道禮拜六就先發」。

在抗議會場中穿梭,我才發現各家來的都是生活組的記者,本來以為「我們家也會有人來吧」,沒想到真的沒有。而且下午兩點半打回去報稿的時候,報社還認為這條新聞「沒什麼」,害我有點小失落。

後來晚一點報社打電話來,叫我朝「大老闆抗議與一般的抗議有什麼不同」的角度來切,好啦,您吩咐我照辦。

其實這條新聞是可以軟硬兼具的。除了主稿(描述雙方意見與活動現場)、配稿(大老闆的心聲)及小檔案外,還可以請消基會消保會與律師來剖析一下法條,順便告訴消費者在面臨這種「預付型會員」消費時,該怎麼樣保障自己的權益。

算了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其實春天酒店在這裡頭的作法有點小問題,既然這次砍掉服務的理由實情是虧損,是不是就不用「環保」這種會讓人誤以為矯情的口號?而且新版的會員約定書也把第捌款拿掉了,可見春天酒店也知道這條是有問題的吧?

總之就是「互相」啦。

相關報導:
 ˙紅檜俱樂部服務縮水 抗議啦 司機載老闆去春天靜坐
 ˙酒店小計較 老總們大不滿
 ˙《小檔案》紅檜俱樂部四十萬元入會 終生服務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