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uesday, October 30, 2007

用智慧來堅定信心

&喪事注意事項



DSC05613


喪事,是一個人一生中最不願意遇到、最不可預測,但也是必須會遇到的事;在面對這種充滿神秘色彩的事,真的都需要有足夠的「智慧」來堅定信心。

該怎麼說呢?

一般人很少會遇到家裡有喪事的情形(我誠摯的希望大家都不會遇到!),所以一旦很突然的發生,往往都會慌了手腳、不知道該做些什麼。當情況十萬火急、又怕耽誤到往生者的「時程」時,這時做的決定,事後來想,往往就是花錢當冤大頭。

舉個最簡單的例子,坊間一般的納骨塔,只要是「預購」多半可以用分期付款(installment)的方式;但一旦是「急用」,就沒得商量啦,一定得要付現才行。其實一般的心理都可以預見,這種趁火打劫一向是商業市場賺錢的最好時機,差別只是在於吃相好不好看罷了。

再者,辦喪事常常會有很多很多的習俗,而且身邊一定也會有很熱心的「長老們」會很熱心的提供意見,但事實上,有時候這些意見常會造成不必要的困擾,我建議要是有遇到這方面的疑問,可以請教你們的禮儀師,我相信專業的禮儀師會給你典故與答案的。

有鑑於此,在此希望和大家分享一些心得,讓這篇文章可以扮演堅定信心的功能,去面對這個「人生的大事」。

生前契約到底要買多少錢的?

活著的人總是想把亡者的喪禮辦得風風光光,所以在生前契約、骨灰罈的價格上,往往會有「愈貴就是愈好」的迷思。遇到這個時候,是不是該冷靜的想想,這個「比較貴的決定」是真的讓往生者好,還是只是因為「那顆骨灰罈比這顆好看」,就得多付好幾倍的錢?

如果走的人是家裡的經濟支柱,後事又要花這麼多錢,活著的人怎麼辦呢?多留些錢給活著的人,我相信會讓亡者走得很安詳的。

迷信?

像這次我家辦喪事時,南部的舅舅阿姨們想要慰問一下,「順便」帶個「神明代言人」上來,幫家裡看看是不是出了什麼事。老實講,我從來沒聽說有哪個「神明代言人」來看,就說你家「通通OK,萬事大吉」的;這樣他哪有飯吃呢?

人走了,大家都很感傷;但有必要把人走的原因,歸咎到一些我們無法掌控,甚至是無法看到的因素上嗎?人往往抱持著「寧可信其有」的態度,盡量去為未來可能發生的一些不好的事做預防,但事實上,如果讓那個「神明代言人」來,往往才是災難的開始吧!

今天要是他說要改改格局還好,要是他說「你家風水不好,要換個屋子才行」,你有錢換嗎?

古早傳下來的儀式,都是為了讓親友轉移悲傷

這次幫我爸守靈期間,咱們各家親朋好友也服膺習俗的,幫我爸折了縫有108朵的蓮花被,還折了許多蓮花、金元寶,做七時陸陸續續的燒給我爸,希望他在陰間可以當個大富翁。

沒想到有一次法鼓山的師姐來幫我爸助念,一看到我們用寫有經文的往生錢來折蓮花(其實每朵蓮花一般來說都是用這種紙折),就告訴我們「佛教徒是不能燒經文的」,害我們看著這些堆積如山的蓮花,一時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。

本來嘛,古人傳下來說做七要盡量折些蓮花給往生者,是說可以讓往生者通往西方極樂世界,但對活著的人來說,抱持著「希望往生者好」的信念盡力去做,是不是也具有分散注意力的意義在裡頭呢?若就這層意義來解讀,是不是燒了經文,或是折了多少蓮花,能不能簡化成是生者對亡者的一份心意,不要去太在乎一些旁枝末節呢?

幫我爸做七的法師,也很直接了當的告訴我們:「所有的供品簡單就好!供在這邊的食物,往生者真的會吃嗎?不會嘛!東西還是在這裡啊!重點是這些東西是要來表達我們的孝心的!

微言大義哉!

最後,附上一些有關身後事行政程序的注意事項:

‧意外死亡的處理方式

一般死亡醫院才會開死亡證明,如果是意外死亡,必須向發生地點的管轄派出所報案,製作筆錄,再由當地檢察官擇期相驗後,才會開出死亡證明。所以一旦發生這個情況,除了要記得承辦員警的姓名(保險會用到)外,死亡證明拿到了,也要撥個空到地檢署去申請複印(就是你先影印好,再拿正本一起過去蓋章就好)。數量最好在20份以上,很多行政程序都會用到。

有了死亡證明,還要向戶政事務所辦理死亡登記才行。

‧遺產稅的問題

遺產稅的基本免除額是779萬(就是說遺產總值在779萬以下免稅),但還要依照亡者是否有兒女、父母、配偶等很多很多不同的因素增加免除額的上限,如果想知道的人可以在這裡查查。但不管要不要繳稅,所有的遺產都必須要申報。可以到國稅局去申請亡者身前的所得申報資料,如果還有遺漏的(就是沒申報所得稅的),可以用資產所在處,如銀行、郵局等的存摺影本作為依據申報。若存摺遺失,可以向銀行申請「餘額證明」來申報遺產稅。

‧帳戶結清

一般的作法是,在彌留狀態時,家人就會趕快用亡者的名義去將銀行的相關帳戶資產結清。這個作法雖然方便許多,但事實上是有法律的問題(逃漏稅?);所以若是照常的法律程序,去辦理帳戶結清的人要有法定繼承人的授權書及放棄繼承書,始可動支;所以去辦之前最好先準備好相關書狀,才不會要跑好幾趟。

‧需要準備的文件資料

 ‧除戶戶籍謄本(全戶),至少20份左右。
 ‧死亡證明,也是至少20份。
 ‧所有的醫療收據,可能有很多保險都會用到,所以必須事先申請複本
 ‧法定繼承人的授權書與放棄繼承書。有這些書狀,才有合法的權利去處理。
 ‧所有法定繼承人的身份證、印章最好都帶在身上,處理事情比較方便。

‧繼承問題

遺產單筆超過20萬者,必須取得免稅證明後才可辦理繼承的問題;另外如果擔心亡者會有負債的問題,可以向法院申請限定繼承,也就是說亡者的債務清償僅限於他所有的遺產為上限,多出來的部分就不用負擔,以免拖累的家人。

‧延伸閱讀
 ‧經書上沒寫的助念注意事項
 ‧禮俗初解(佛教)

真心的希望大家一切都好!

No comments: